廣州市內戶口遷移
發布時間:2017-04-14 1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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條件:單位職工人員因工作變動、單位轉制、單位關閉或辭職、解聘等原因,現工作單位沒有設立集體戶口,其本人在廣州沒有房屋產權的,可應將戶口遷入實際居住、工作地所在街(鎮)公共集體戶,以上均無法落戶的,可在實際居住、工作地所在地的集體戶口或者人才市場。
離職遷移材料(按順序裝訂):
一、
1.離職證明復印件-所蓋章必須與戶口卡服務處所上一致
2.原單位同意遷出證明,必須寫明遷往地址
3.原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加蓋公章
4.原戶口本個人頁原件
5.原戶口本首頁加個人頁復印件
6.無房產證明(房管局:珠江新城華利路61號2樓)
7.身份證復印件
8.中心接收證明
9.企業家證明
二、
1.戶籍信息登記表
2.告知書
3.原戶籍計生證明(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-戶籍街道開具)
4.戶籍合同
三、
1.戶籍合同
注:具體需要的注意點、材料以及文件樣本,請向線上工作人員領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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